2006年11月2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协会亟需“正本清源”
苏显龙

  最近的一篇报道,使行业协会再次成为焦点:安徽省一家国有大型企业,不得不以“至少9个部门的人力、物力,每年几十万元的会费”应付各种协会的“骚扰”……
  本应是规范企业行为、为企业服务的自律性组织,却让企业烦、让企业怕,何以如此?有些行业协会的蜕变令人痛心:2003年,原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因为乱评比、乱收费,首开我国全国性行业协会被注销的先河。今年陆续发生的牙防组事件、欧典地板事件、染发剂致癌事件,对一些行业协会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伤害。
  为什么明明知道有的行业协会在“圈钱”,企业还言听计从呢?根源恐怕在于我国一些行业协会浓厚的行政特色。很多行业协会挂靠在行政管理机关,有职能部门在背后撑腰,势单力薄的企业只能“哑巴吃黄连”,花钱保平安。当然,也有个别企业想借助行业协会的“评比”、“推荐”提高知名度,结果双方各得其所,受害的常常是被“忽悠”的消费者。
  针对行业协会过多过滥的弊端,我国部分地方开始对其进行改革,使其与政府脱钩。可是,由于体制等方面的障碍,这样的改革常常打了折扣,流于形式。一方面,很多行业协会不甘心失去政府这棵大树的庇护;另一方面,有些政府职能部门也不愿意“撒手”,不愿意放权。因此,许多行业协会虽然完成了形式上的“分离”,但和职能部门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。
  政府、企业和行业协会被一些学者称为“现代社会的三个支柱”。市场经济越成熟的地方,协会就发展得越好。在一些国家,政府不直接管理企业,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非政府组织在影响政府经济政策的制定、开拓国际市场、协调劳资关系、促进政府投入公共福利事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所以,企业遇到问题都会主动找协会解决,而政府部门也很重视协会的作用。
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我国的一些行业协会在积极地和国际接轨:温州市烟具协会在2002年组团游说欧盟议会,由此名震全国;打火机等行业协会为中国企业赢得反倾销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。但在全国来看,像这样为企业排忧解难的行业协会还不多见。行业协会亟需突破体制障碍,亟需正本清源。
  目前,我国规范行业协会主要依据的是1988年颁布的《社团登记管理条例》,其规定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。因此,亟需加快制定一部实体法,对行业协会的权责、地位、职能、监督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。同时,政府部门也要切实转变职能,完善市场机制,扶持行业协会健康发展,树立行业协会的公信力,为企业做好服务。